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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設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申請人如下:一、政府機關(構):該政府機關(構)。
二、公司:該公司。
三、非政府組織:(一)法人:該法人。
(二)法人以外組織:該組織之代表人、管理人或負責人。
委託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職場教保服務中心者,前項申請人為職工福利委員會之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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