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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建置實驗教育網路平臺,舉辦說明會,提供多元選擇資訊,促進社會大眾之認知。
實驗教育得與在地社區或組織合作,結合地方產業、地方創生活化教學,並得聘請業界專家協助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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