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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教育團體研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課程綱要)草案,應秉持尊重族群多元、性別平等、公開透明、超越黨派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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