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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教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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