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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附設國民中、小學教師,具備第五條或第六條資格者,得經學校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同意,分別參加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之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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