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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就教職員員額編制另定優於本準則之規定。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學校分布情形或學生人數多寡,視財政狀況及實際業務需要,於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下,就職員員額編制另定有關規定,並報教育部備查,不受前二條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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