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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審定機關,指本部。
本部辦理審定事項,必要時,得委任國家教育研究院為之。
本辦法所稱申請人,指依公司法登記經營圖書出版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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