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所稱非偏遠地區學校現任教師,指在偏遠地區學校以外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不包括商調、借調或支援其他機關而實際未在該學校服務之教師。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