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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交通因素之評估指標如下:一、學校所在地之海拔高度。
二、學校距最近火車站之最短行車距離。
三、學校距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辦公室所在地之最短行車距離。
四、學校距鄉(鎮、市、區)公所之最短行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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