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前條離島地區如下:一、金門縣。
二、連江縣。
三、澎湖縣。
四、屏東縣琉球鄉。
五、臺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