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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業界專家參與協同教學,享有下列權利:一、對協同教學課程或科目提供意見。
二、領取鐘點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參加學校辦理之教育活動。
四、取得協同教學任教證明。
五、其他依契約約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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