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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休學學生於必要時,得向學校申請提前一學期復學。
學生復學後,欲辦理緩徵者,應於兵役機關徵集令送達前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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