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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學生依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申請轉學者,應經原學校審查通過後,發給轉學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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