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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生學習評量,應以了解學生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培養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生適性發展為目的,並作為教師教學及輔導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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