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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會員代表或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以配偶,或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或委員為限,代行其職權,每一出席會員代表或委員,以接受一人委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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