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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申評會委員會議,由校長召集,並於委員產生後第一次開會時,由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主席,主持會議。
主席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選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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