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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指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
二、學生:指學校對其為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時,具有學籍之受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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