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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學校對於前條第二項申訴案之學生,於申評會作成評議決定前,應以彈性輔導方式,安排其繼續留校就讀,並以書面載明學籍相關之權利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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