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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校內實習場所與校外實習合作機構之設施及設備,應符合建築、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營業衛生、性別友善空間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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