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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校內併校外實習時,校外實習節數,不得超過該實習課程整學期授課節數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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