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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專業及技術教師之專任人數,應在專任教師員額編制內調整之,並以專任教師總員額之八分之一為限。
但情形特殊報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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