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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參加校長遴選者,不得有請託關說之情事,違反者,喪失參加該次遴選資格;已經遴選會審議通過者,由各該主管機關撤銷該決議,並重新辦理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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