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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重讀之學生,或符合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私立學校之學生,不適用第四條免納學費及補助之規定。
但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但書所定免試入學之學生,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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