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不適用本法第五十六條免學費之規定者,指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辦理單獨招生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所招收之學生。但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但書所定名額免試入學之學生,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