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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高級中等學校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置副校長者,除襄助校長推動校務外,其具有教師資格者,得經校長同意,在校外兼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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