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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學校之主管機關應將甄選錄取之人員名單,提供學校予以聘任。
前項人員,除有第二十八條之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外,學校不得拒絕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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