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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專職族語老師應接受考核;其考核,比照學校專任教師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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