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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學校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學校主管機關及所轄公立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之培訓、配置規劃、督導及考核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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