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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發、撤銷或廢止外國人聘僱許可時,應通知外交部、勞動部、內政部及學校、機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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