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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採委託辦理方式辦理非營利幼兒園者,非營利法人應依前條第一項公告事項,檢具經營計畫書參加甄選;其經營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非營利法人名稱。
二、非營利法人設立緣起、宗旨、法人登記證書、董(理)、監事名冊、組織架構圖、(捐助)章程及未來願景。
三、非營利法人提供所興辦非營利幼兒園之協助。
四、非營利法人最近二年年度決算及其會計稽核流程。
但新設立之非營利法人,免附決算。
五、非營利幼兒園之宗旨、經營理念,及辦理期間之園務發展計畫。
六、非營利法人與非營利幼兒園間相關專業資源之整合及規劃。
七、非營利幼兒園人力資源之進用及其專業發展規劃。
八、非營利幼兒園各學年度預算編列及收支規劃。
九、非營利幼兒園預期辦理成效。
十、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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