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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計畫主持人不服成效評鑑結果者,應於不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駁回續辦申請而依法提起訴願時,一併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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