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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構)及鄉(鎮、市)公所出租或出借所屬公有土地、建物或設施設備予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使用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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