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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幼兒園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成立訪視小組,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幼兒園評鑑進行實地訪查;必要時,得就評鑑規劃、設計、實施、結果報告及檢討會相關資料等進行後設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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