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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應考量下列原則:一、符合幼兒發展需求,並重視個別差異。
二、兼顧領域之均衡性。
三、提供幼兒透過遊戲主動探索、操作及學習之機會。
四、活動安排及教材、教具選用應具安全性。
五、涵蓋動態、靜態、室內、室外之多元活動。
六、涵蓋團體、小組及個別等教學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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