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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應調整其職務或工作,指應調整至總務、會計、人事職務以外之職務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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