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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部長指派人員兼任,承召集人指示辦理本會相關行政事務,所需工作人員由本部業務相關人員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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