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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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