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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本法第三十條第七項所稱雙方當事人之權力差距,指當事人雙方間存在之地位、知識、年齡、體力、身分、族群或資源之不對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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