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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學校之考績委員會,指為辦理學校教職員工成績考核而組成之委員會。
但公立學校,指以教師為考核範圍之委員會為限。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指校級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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