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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所定公告方式,除應張貼於學校公告欄外,並得以書面、口頭、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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