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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學校(園)及機構應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視身心障礙學生需求,提供其他協助在學校(園)及機構學習及生活必要之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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