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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中途學校,並督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中途學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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