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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資訊及科技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共同清除、共同處理機構經營教育機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除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規定外,並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不得為未經許可或核備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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