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資訊及科技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事業廢棄物經本部公告再利用者,事業與再利用機構得逕依公告之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
非屬前項公告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應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提出再利用申請,經本部許可始得為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