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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本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各項法規命令,中央主管機關應邀請全國教師組織代表參與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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