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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考試類科、應試科目及其命題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本考試舉行六個月前公告之。
考試題型除國語文能力測驗為選擇題及作文外,其餘應試科目均為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考試時間除國語文能力測驗至多一百分鐘外,其餘各應試科目時間至多八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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