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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實習就業輔導單位,應給予畢業生適當輔導,並建立就業資訊、諮詢及畢業生就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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