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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對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績效卓著之人員或單位,各級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函請師資培育之大學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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