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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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