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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就讀一貫制學制之學生,因故休學、轉入普通班或轉校就讀時,學校應視其修業情形,發給修業證明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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